党建工作

财政税务学院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

发布日期:2016-06-02    作者:         点击:

为不断提高学院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、思想道德素质和领导水平,促进干部理论学习经常化、制度化,增强贯彻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,促进学院各项事业改革和发展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学习制度

一、参加学习人员

学院党委委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,视情况扩大到各支部书记。学习由院党委书记主持。

二、学习时间地点

1.时间:上半年两次,下半年两次。

2.地点:学院会议室。

三、学习内容学习形式

1.学习内容:(1)党建系列理论重要思想(2)党规党纪、党的会议精神、党的决议及文件;(3)科学、文化和业务知识;(4)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;(5)先进典型事迹。具体内容,根据每年度中心组学习要点执行。

2.学习形式:自学集中学习相结合、务虚与务实相结合、讲座与研讨相结合等。

四、学习原则

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,紧密结合院中心工作的实际,进行学习、思考、探讨。

五、学习要求

1.中心组学习成员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,深入调研,勤于思考,切实做到学习时间内人员到位、思想到位。

2.参加学习的中心组成员实行签到制度,一般情况不得请假。

3.院分党委书记负责各阶段学习内容的组织,党建干事负责做好资料的准备学习记录。

4.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,增强党性修养,提高理论水平和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提高领导能力和执行能力,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。


财政税务学院分党委

2016年3月12日修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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